(一)小麦后熟期的生理与特性 1.生理变化 小麦收获后,在后熟期间各项生理活动虽比不上在植株生长时那么旺盛,但仍然比较激烈的。小麦在刚收获后,强烈的呼吸作用会消耗大量的氧气,入仓后的小麦,容易出现“乱温”现象。随着后熟的进行,呼吸作用逐渐减弱,耗氧量也逐渐下降;胚逐渐成熟,发芽率逐渐增加。小麦收获后初始储藏阶段面筋指数、沉降值( SDS - SV )显著升高,在后熟的中后期达到最高值,随后随着储藏时间的延长,不断降低。 2.物理变化 小麦后熟完成后,籽粒内的高分子物质已充分合成,干物质含量达到最高水平。籽粒体积缩小,容重降低,硬度增大,散落性变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轮换 风险金)管理,根据《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武政规 〔2018〕5号)、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和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的市级储备原粮承储企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轮换风险金分为企业存储轮换风险金和集中管理轮换风险金。企业存储轮换风险金是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核价、轮换、销售等收益形成的轮换 风险金,由企业专户管理。集中管理轮换风险金是市级储备粮利费补贴计提形成的轮换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地方储备原粮和食用植物油。 第三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全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事权制定本级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第三条 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 国有粮食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0号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