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保证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根据《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武政规〔20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从事和参与市级储备粮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市级储备粮为原粮,包括稻谷(籼稻、粳稻)、小麦。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会计账、统计账与保管账相符,保管账与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武政〔2015〕55号)的有关要求和《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武政规〔2018〕5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是武汉市地方储备粮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人民政府用于稳定粮食市场、调节粮食供求,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成品粮和食用油。 第三条 从事或者参与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经营管理与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市级储备成品粮油按照“政府掌控粮权、企业自主运作、财政定额补助、规模动态调整”的原
3月1日,我市召开粮食工作会议,总结2018年全市储备粮管理工作,传达国家局和省局领导讲话精神,部署粮食库存大清查及2019年重点工作,市发改委与市粮油储备公司签订了《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责任书》,市粮油储备公司与各储存企业签订了《武汉市市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合同》,各区发改委,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商贸集团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 2019年,市粮油储备公司整体划转至市商贸集团,公司将在市发改委、市商贸集团的领导及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责职能,严格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当前春季保粮工作,严格按照“一规两则一规范”要求,切实落实储粮安全和
为贯彻落实商贸控股集团总经理王建国节前检查市粮油储备公司所属粮库“两个安全”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公司办公会工作部署,日前,市第六粮库和大花岭粮食储备库开展了“两个安全”大检查,确保过一个平安详和的春节。 1月30日,各单位组成检查专班,在粮库负责人带领下开展库区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检查,对库内储存的各类性质粮食、仓房、设施设备、码头、铁路、电线、配电房、消防设备、搬运宿舍等要害部位、重要岗位、重要环节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检查,切实把“两个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在库粮食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储粮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完好,环境整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级储备粮油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和参与市级储备粮油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油,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办法所称粮油包括原粮(稻谷、小麦)和成品粮油(大米、豆油、菜油)。 市级储备粮油的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