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储藏 粮油市场 粮油行情 安全生产 健康粮油 “两个安全”网格化管理

鄂粮办〔2017〕18号-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规范》的通知

2018年04月24日文章来源:原创文章
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县粮食局,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行为,确保粮油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粮食局《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以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制度标准,制订本规范。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遵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地方各类国有粮食企业,其它存储政策性粮食的企业参照本规范执行。
 
  湖北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湖北省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规范
  第一章  粮食仓储管理
  一、仓储管理基本要求
  (一)管理目标和责任。
  从事政策性粮食(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收购、储存、销售的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等原粮及食用植物油料)经营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粮食“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政策性粮食粮权属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粮食企业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均有权向当地政府或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举报。
  (二)承储资格及岗位人员要求。
  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或省粮食局审核认定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相关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三)机构设置及相关岗位职责。
  1.粮食企业要依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参照下列情况设立,仓容在1亿斤及以下的不超过4个;超过1亿斤不足3亿斤的不超过5个;3亿斤以上的不超过6个。科室的具体职能,由各企业根据实际确定。
  2.粮食企业的中心任务是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粮食法规文件及制度。
  (2)根据上级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销售及相关工作。
  (3)及时、准确上报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管理情况以及仓储设施设备等情况。
  (4)按上级要求,负责企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修、技术改造,确保仓房和设施完好。
  (5)研究、应用先进储粮新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按照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积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财务核算,降低管理成本,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7)负责企业内的人事、劳动、分配、社会保障和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8)贯彻落实上级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令,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9)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企业党建工作。
  3.粮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
  (2)全面主持单位的工作,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中长远规划等。
  (4)定期召开办公会,讨论、布置、检查、总结企业各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5)认真抓好安全保粮、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6)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粮食库存统计报表及实物台账等有关报表的真实性负全责。
  (7)领导企业开展增收节支、劳动竞赛等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
  (8)做好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使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仓储部门负责人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坚力量,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本单位仓储管理的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
  (2)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粮情检查、机械通风、环流熏蒸、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3)对所有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品种、性质做到心中有数。
  (4)每周组织召开粮情分析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粮油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6)具体落实科学储粮研究与应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不断提高绿色储粮水平和科学储粮效益。
  (7)抓好仓储管理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5.仓库保管员担负着粮食进出库和储存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所保管粮食及仓库的基本情况,做到“一口清”。
  (2)精通保管员相关业务技能,认真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库存粮食的粮情分析和仓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填写在“四簿”上。
  (3)按要求做好粮食出入库的现场管理及保管台帐的建立。
  (4)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库存粮食的通风降温、降水工作。
  (5)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做好虫害防治和粮食熏蒸工作。
  (6)自觉维护和保管好仓储设施设备。
  (7)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防各种火灾、被盗、坏粮事故的发生。
  6.检验员担负着企业粮食进出库及库存期间粮食质量检验及监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
  (2)负责检验仪器、设备、药品和样品的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能正常使用。
  (3)熟练掌握主要粮食品种的国家质量标准,并结合库存粮食的品种、年限、质量等动态,定期对库存粮食品质进行分析。
  (4)严格粮食检验操作规程,做好进出库粮食和库存粮食的扦样检验和储粮品质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并积极备份各类数据。谁检验、谁负责。
  (5)负责填制和保存好各类粮食检验数据及进出粮食质量报表和单据,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
  (6)对各项检验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对外透露相关检验数据。
  (7)积极配合科学储粮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的检测及收集。
  (四)“一符四无”要求。
  “一符”(帐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四无”,即储粮仓房和储油罐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和“四无油罐”(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标准。
  (五)“三专四落实”要求。
  “三专”,即“专仓储存”,政策性粮食必须实现专仓挂牌储存,不同性质、品种、年限的粮食不得混存;“专人保管”,政策性粮食必须要求专人来管理,不得随意更换保管人员;“专账记载”,政策性粮食承储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库存粮食保管总帐及分仓保管账、专卡,保管帐和专卡要准确、及时反应库存粮油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四落实”,即“数量落实”,粮食库存数量必须与计划数量相一致;“质量落实”,粮食入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中等以上,粮食储存品质必须符合“宜存粮油”品质指标;“品种落实”,粮食品种必须按计划下达的品种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地点落实”粮食库存点、仓房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动。
 
  二、粮食出入库管理
  (一)粮食入库计划管理。
  粮食入库包括粮食收购、轮入、调入、进口等形式,粮食企业要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计划要求,制定粮食入库方案,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价政策,确保按时完成粮食入库任务。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要严格按照省粮食局下达的计划进行轮换。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轮换、调整轮换计划的,承储企业要及时向省粮食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企业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擅自变更轮换计划的或不按要求完成轮换计划的,按违规动用省级储备粮或失职渎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县级储备粮轮换按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推进市县储备粮油管理创新的意见》精神和本级有关规定执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进行轮换时,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轮换任务,应在超期前15天内,向粮权所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扣减超期部分的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补贴。企业未报告或未获批准擅自超轮换期轮换的,按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从严控制品种串换。承储企业不得擅自串换地方储备粮品种,因特殊原因确需串换品种的,应向粮权所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农发行同意后予以批复,承储企业按批复意见执行,储备粮信贷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库贷挂钩制度。省级储备粮轮换架空期不超过五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2个月书面向省粮食局报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粮食收购的,双方必须签订粮食委托收购合同,对入库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在合同中明确。
  (二)粮食入库流程。
  粮食入库具体操作程序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去皮-结算,具体为:
  1.准备。粮食企业根据粮食收购计划安排,积极做好粮食入库前期准备工作。
  (1)调查了解周边粮食产量、质量及价格情况,落实粮源和确定粮食收购价格,并及时申请收购货款。
  (2)提前公布收购信息,明确粮食收购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政策。
  (3)做好各环节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明确各方职责。
  (4)合理安排仓房,根据接收粮食的运输方式、品种和数量,准备好仓房、进粮机械设备、检斤设备、扦样检测设备。
  (5)对入粮仓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为仓底和仓壁未经干燥或受潮、仓顶防水及隔热失效的,未经修复,均不得装粮。通风口、门、窗、进粮入口、进粮出口等应能良好密闭,壁挂式爬梯应牢固可靠,对气密性不合格的仓房要进行补漏。检查通风系统,铺设地上笼,固定好接头处的螺丝,要确保装粮后通风道内不漏入粮食和通风系统畅通。检查环流熏蒸系统,将其进、出风口处进行密封处理,防止异物堵塞。检查各配电箱(柜)和储粮相关设施,对不需要经常开关的配电箱(柜)进行密封处理。
  (6)入粮前要彻底清除仓内和设备的灰尘、 杂物、 残留粮粒,清扫卸粮台(坑)及仓外移动机械设备和作业场地。并对空仓、包装器材、装粮用具和机械输送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7)校验好检斤、检验仪器和计量衡器。事前校验准确计量以及检测设备,确保其精确,其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8)对入粮现场周围的仓房,要求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因粮食入库而受虫害感染。需要通风的仓房,做好防护网防虫措施。
  2.登记。检查来粮车辆,核对相关信息后,到业务部门进行登记,并按到达时间发放顺序号。登记内容包括到达时间、运输工具、车牌号、承运人、售粮客户身份等信息。
  3.检验。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标准,根据发放的顺序号对来粮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各安排一人),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并建立粮食入库质量档案。质量品质不符合入库的粮食,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进行退回处理。
  4.检斤。由两个以上的计量人员对检验合格的粮食进行检斤,并填写粮食入库检斤单。
  5.入仓。保管员对入仓粮食数量、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登记,对抽检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予以拒收。合格粮食入仓完成后,要全面检查、核对入仓粮食的数量、质量情况,无误后在粮食入库检验检斤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来粮批次,填写原始记录。
  6.去皮。根据保管员签字确认后的粮食入库检验检斤单,去皮、增扣量后计算净重,由卖粮农户签字确认。
  7.结算。由保管员、统计员、会计员再次核准入库粮食数量、质量、价格后,报领导批准签字,与卖粮农户进行结算。
  (三)粮食入库现场管理。
  粮食入库现场设备、车辆、工作人员繁杂,应当各司其责,加强管理。具体为:
  1.收购现场应当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值仓保管员负责入粮现场粮食数量、质量等,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入粮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和人员安全等。
  2.积极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抢卸、抢装、拥挤、积压、堵塞等情况的发生,确保粮食入库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入库过程中,在仓内作业时,人员不少于两人。还应及时开启仓内排气扇,以排出仓内灰尘,防止粉尘爆炸。
  4.粮食入库所需设施设备,要做好防雨、防潮、防盗等工作,随用随取。
  5.按要求摆放和调整皮带输送机、清理筛等输送设备,流水线开机顺序为先仓内后仓外,关机顺序为先仓外后仓内。
  6.做好现场粮食质量的复查,不符合入库粮食质量要求的,在入库检验检斤单上记录质量不符合要求原因。
  7.采用围包方式散存粮食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打围方式。包装物应当与仓墙保持10厘米左右的间距,粮面包与墙面之间的缝隙要处理好,避免粮食渗漏。
  8.根据粮食入仓自动分级情况,及时调整输送机械设备到达粮面的落点,降低因自动分级而造成粮堆局部杂质聚集。还要防止粮食因散落性冲击地上笼而移位。
  9.每天粮食入库完毕,要彻底清扫现场,切断电源,雨天要盖好设备及配电设施,防止雨水短路引起触电、火灾事故。
  (四)入库期间粮情检测及处置。
  粮食在入库过程中,要及时跟踪检查入库粮食粮情。当仓粮食入库超过50万斤时,开始布置手工检测粮温杆,根据入粮进度逐步增加,一般情况下,每50万斤应当至少布置一根手工检测粮温杆,每间隔一天检测一次,并做好原始记录。当入库粮食水分超过当地安全储存水分时,应采取粮食边入库边进行机械通风的方式进行处理,降低和均衡入库粮食的水分,防止因局部粮食水分偏高引起发热、结露。在进行通风操作时,要做好原始数据的记录和收集。
  (五)粮食入库后期管理。
  粮食入库结束后,积极做好粮食入库后期管理工作,准备验收,具体为:
  1.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入库粮食统计账、会计账、保管总账,及时建立“库存粮油货位专卡”、调整“四簿变动信息”、制作凭证、建立档案、上帐等后续工作。相关“帐、卡、簿”按要求记录粮食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食性质、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按要求悬挂在仓内指定位置。
  2.及时组织人员对仓内外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入仓机械设施设备清理维护后入库。
  3.平整粮面、铺设粮面走道板,按要求布置粮情电子测温电缆,确保粮情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4.定制、安装防虫(雀)网及工作间三防设施,做好虫害、鼠雀防治工作。
  5.粮情稳定以后,结合虫害检查情况,符合密闭熏蒸杀虫的,及时安排害虫除治工作。
  (六)入库粮食验收管理。
  只有经过粮权所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并认定为合格的粮食,才能作为地方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入库验收,按照粮权归属分级负责。要制定完善验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承储企业自验收、申请验收、承检机构质量检验、组织现场核查、验收确认等步骤和规定的时限进行,原则上验收工作不跨年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库粮食的数量、质量及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验,确保验收结论真实、客观、公正。要进一步明确入库验收责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验收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甚至失职渎职的验收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地方储备粮入库质量检验严格按照《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办法》执行。承储企业在完成轮换入库计划后,应向粮权所属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粮油质检机构报送验收申请报告,并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入库验收申请表》,注明仓(堆、罐)号、品种、数量、等级、生产年份、入库时间等。粮油质检机构接到承储企业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派人到承储企业分仓(堆、罐)扦取样品。扦样时,扦样人员首先须核实入库储备粮的相关信息,不得扦取信息不符和未完成入库计划的粮食。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扦取样品,扦样过程中要做到样随人走,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质检机构按照地方储备粮质量验收规定的检测项目和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申请验收的承储企业对验收粮食数量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扦样人员对扦样过程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检验人员和质检机构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凡违反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承储企业要按轮换验收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验收检查组二份,企业存档一份。
  (七)粮食出库计划管理。
  粮食出库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计划执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省级储备粮轮换出库必须经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按《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油竞价交易细则》执行。粮食出库严格执行先款后货的原则,按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出库通知单严格数量出库,否则视作擅自动用储备粮进行责任追究。
  (八)粮食出库流程。
  粮食出库具体操作程序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准备-检验-出仓检斤-结算-出库,具体为:
  1.准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库方案,明确出库人员职责,做好出库前期准备工作。
  (1)签订粮食购销合同或在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确定粮食出库数量和价格。
  (2)对粮面粮膜、走道板、测温电缆、膜下熏蒸环流管道、挡鼠板等器材分类拆除,收集好“三牌四簿”,集中统一存放。
  (3)封堵环流熏蒸入风口,关闭地上笼通风口和环流风管开关。避免异物及灰尘堵塞。
  (4)做好周边仓房的防治工作,防止感染。
  (5)清扫粮食出库周围的场地,准备好出粮机械设备,并做好各机械的试运行,确保机械正常运转。
  2.检验。按国家粮食质量检验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取样化验,检验粮食质量,评定等级,保存数据存档备查。
  3.出仓检斤。出库客户凭粮食出库手续在业务部门登记后,办理出库事宜。由两名以上的计量人员对出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斤,并开具出库检斤单,由发运方和接收方签字认可。
  4.结算。保管员对当日出库粮食数量,逐笔登统账目,同计量员、会计员核对无误后,做好原始出库台账。单仓粮食出库完毕后,结算出粮总量,并对照原始入库凭证,核算分批次的溢余或损耗,主要包括保管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按照政策性粮食相关规定处理。统计员、保管员、会计员对出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核减库存粮食数量,调整帐卡。
  5.出库。粮食出库时,要认真核对运输车号、收粮单位和粮食出库检斤凭证,检查一致并登记后放行。
  (九)粮食出库现场管理。
  粮食出库比入库更加简洁,也应加强管理,具体为:
  1.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出库通知单”内容安排粮食出库,选择合理的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冷热粮面应常翻动,防止温差过大引起结露;减少机械碾压、抛撒等作业损耗。
  2.粮食出库时应开启门、窗,必要时开启通风设施,保持仓内通风良好,防止粉尘爆炸。
  3.包装出库的,负责清点出库包装物数量;散装出库的直接通过皮带输送机装车,核实粮食数量、质量和进度,配合监督检查,并签字确认。
  4.粮食出库期间注意保护仓内地上笼和挡粮板,做到边出粮边拆卸,并集中妥善放置,确保操作安全。
  5.在仓内作业时,人员至少不少于两人。
  6.每天粮食出库完毕,要彻底清扫现场,关闭所有设施设备电源。遇雨雪天气,机械设备要做好防雨、雪措施。
  7.单仓粮食出仓结束后,清理器材,打扫仓房场地,整理地脚粮。做到不留残粮,不留缝隙孔洞、杀灭储粮害虫,重点对虫茧、垃圾、蜘蛛网等进行清扫,不留死角。整理好相关粮用设备。
  (十)粮食出库结束整理。
  粮食出库结束后,发运和接收双方签字确认粮食出库数量,对粮食款和费用进行结算,并及时归还贷款到农发行指定账户。对照原始出库凭证,逐仓分析粮食溢余或损耗,出现超耗情况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央事权粮食出入库管理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粮食库存管理
  (一)库容库貌管理。
  粮食企业库区内总体规划要合理,建设布局规范,整洁美观,办公区、生活区、库区进行有效隔离,并合理进行绿化。具体要求为:
  1.库区大门、仓房等建筑物,以及内设机构办公场所都要悬挂名称标牌,标牌制作规格、样式统一,悬挂位置正确。
  2.库区要保持整洁,要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保持粮面及空间干净整洁,仓内粮用器材及工具摆放整齐。仓房内外墙统一浅色粉刷,颜色格调协调,上级部门对外墙颜色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粉刷。
  3.仓房编号按照国家粮食局《粮油仓储企业仓房(油罐)编号暂行办法》执行,地方储备粮粮权公告牌、廒间编码、仓号牌制作规格及悬挂要求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仓储和收储管理的通知》执行,中央事权粮公告牌、仓号牌制作规格及悬挂要求依照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储存中央事权粮的仓房“专仓”牌,制作规格尺寸及悬挂位置按中央储备粮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专仓”牌,制作规格尺寸及悬挂位置按《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地方储备粮油帐卡牌簿的通知》执行。
  5.粮食仓房内统一悬挂“三牌四簿”。三牌是指:中央(地方)储备粮油专卡、粮油库存管理基本要求、保管员行为守则。四簿是指:保管员工作日志、粮情检查记录簿、粮食熏蒸记录簿、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依照上述顺序从左至右依次摆放,“三牌四簿”样式及填写规范按照《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中央储备粮“四簿”填写规范》和《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地方储备粮油帐卡牌簿的通知》统一要求印制和填写。
  6.企业的仓房、罩棚、专用机械设备等主要设施要保持完好,机械设备要编号管理,摆放整齐有序。
  7.在利用其闲置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运等业务时,存放的物品要按要求堆放,不得对粮食造成污染,不得危及库存粮食及其仓储设施安全。
  8.配备必要的防雷、防火、防盗、防汛设施设备,配有应急电源。各类道路、场地等划分标志明显,安全、交通警示标识合理齐全。
  (二)环境巡查与鼠雀防治。
  常年保持库区环境美观,集中整治鼠雀,具体要求为:
  1.环境检查。应及时检查库区内的残粮、垃圾、污水、杂草等,并清理干净;应安排人员巡更,检查仓顶、仓壁、门窗等是否完好,特别是在大风雨雪等恶劣环境条件下,及时检查仓房设施、通风设备、熏蒸工具、气调系统、挡鼠板、防雀防虫网等,确保各项设施性状完好、使用正常。
  2.防鼠措施。清洁并保持库区环境卫生,消除库区内垃圾;硬化仓库四周地坪,封堵鼠洞;密实仓库(囤基)地坪、墙角、檐口孔洞缝隙;在仓门处安装防鼠板。
  3.灭鼠措施。一是诱捕法,将装有诱饵的捕鼠器械(鼠夹、鼠笼、粘鼠板等)放置在老鼠活动线路上诱杀老鼠。二是毒杀法,将鼠药掺入老鼠喜食的食物中,或采购毒鼠诱饵,放置在老鼠经常出没活动之处毒杀老鼠。三是熏杀法,将器材库、运输工具(轮船、车皮等)密封后,按要求投放磷化铝、氯化苦、敌敌畏等熏蒸剂熏杀老鼠。
  4.防雀措施。仓门悬挂防雀帘。在仓窗、排风扇口、环流风机罩、简易仓囤檐口及顶部通风口等位置安装防雀网;所有穿墙管道、配电间电缆管两端密实处理;配电箱门密实无缝隙。
  (三)粮情检查与分析。
  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查粮情,检查与分析要求具体为:
  1.粮情因素主要包括粮食水分、杂质、微生物、害虫、温度、湿度、气体成分和压力等。粮情因素是随时间变化的,是有规律的。粮情分析就是根据粮情检测结果,判断粮情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粮情测控就是粮情检测监测和分析处理的总称。
  2.粮情检测系统必须由具备国家专业资质的厂家进行统一安装。布设粮温检测系统之前,应逐个对温度传感器进行校准,误差小于0.5℃方可使用。平房仓按不大于5m水平行列距离和2m层间距布置测温电缆的传感器。粮堆高度在5米时,分三层,粮堆高度在6米时,分四层布设粮温点。表层、底层检测点应分别设在距粮面、底部0.3-0.5米处,中间层检测点垂直均等设置。四周检测点距墙壁0.3-0.5米,并绘制出温度测点在粮堆中布置图。
  3.粮情测控系统应由专人负责,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对插入测控计算机光盘等介质应先经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操作使用。测控系统运行前,应根据系统操作说明,按顺序启动工作电源、计算机、测控主机等,确保各测控装置工作正常。根据操作系统的要求正常开启或关闭计算机。不要频繁地开机与关机。若需要关机后再开机时,应在大约30秒之后再开启电源。
  4.定期检查分线器所有连接线缆端口的密封状况,确保分线器的防护性能;定期检查仓内、外测控装置连接线缆洞孔处的密封状况,确保仓体的气密性,防止熏蒸气体的泄漏。
  5.严格执行“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即危险粮1天查一次,半安全粮3天查一次,安全粮7天查一次。每次检查一定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根据粮情检查的结果每周进行一次储粮安全情况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有关领导,并做好处理预案,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分析粮堆安全储粮情况。
  6.粮情温、湿度检测的内容包括粮温(包括粮堆内各点粮温,各层和全仓平均粮温)、仓温、气温、仓内湿度、粮堆湿度和大气湿度。气温、气湿由各单位根据粮情检测时间统一公布。保管员在检查温度和湿度时,要对照粮情测控系统检测的数据和手工粮温杆检查的数据进行校对,确保粮情数据反映真实。一般情况下每仓校对温度计、干湿度计不得少于1个,校对粮温杆每仓不得少于5根,温湿度计统一悬挂在仓内最中间距粮面一米处。粮食质量情况检查参照质量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7.在气温较高的季节或遇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随时进仓检查粮食安危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对温湿度检测结果做好记录,并对能反映粮食储藏安全状况的有关数据值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粮情变化是否符合正常的储粮变化规律,为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如通风、散湿、局部处理)提供依据。
  9.根据检测结果和粮情分析认真填写粮情记录(全国统一房式仓粮情、粮温报表模块)、撰写工作日志。一般情况下,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进仓检查一次粮情,分管主任每半月至少进仓检查一次粮情,仓储部门负责人至少每周进仓检查一次粮情,每半月形成粮情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工作日志或粮情检查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四)统计账务及资料管理。
  粮食库存期间的统计账务及资料管理要求如下:
  1.按要求建立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粮油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上账和核销,表格格式按相关规定统一制作和填写,各类帐表凭证填写规范、准确、及时,保管、统计、财务三账相符,并进行妥善保管。
  2.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3.库存粮食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库存粮食货位卡和有关账目。
  4.粮食质量档案、仓储设施档案、粮油专卡及四薄、相关报表、单据等档案资料齐全,及时归档,管理科学,查阅方便。
  5.相关机构调整或人员调整,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保证资料连续、完整。一般情况下,各种资料、报表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五)储粮温湿度控制。
  1.新粮入仓均粮温。新入仓的粮食宜采用6~12m3/h·t的单位通风量进行均温通风,通透粮堆,当粮堆温度梯度≤1℃/m,房式仓粮堆上层与底层温差≤3℃,筒式仓粮堆上层与底层温差≤10℃时,即视为粮温均匀。
  2.夏秋粮仓排积热。夏秋季节仓温或表层粮温明显高于外温,应适时自然通风或开启排风扇排积热,降低仓温和表层粮温。排积热期间对门窗和排风扇口等处做好防虫工作。
  3.秋冬通风降粮温。在满足允许通风降温的条件时,秋冬季节应采取竖向或横向等机械通风措施降低粮温。通风判定条件按LS/T 1202标准执行。北方地区可采用自然通风,利用气温低的环境条件,缓慢降低粮温。在冬季,尽可能把库存粮食的基础粮温降到最低,一般最高粮温不得超过10℃,有条件的,可降到5℃以下。
  4.春季隔热保冷心。冬季通风后,春季宜做好仓房密闭隔热,有条件可做粮面压盖,保持粮堆低温。
  5.夏季控温去热皮。夏季应控制仓温和表层粮温。夏秋季节仓温或表层粮温明显高于外温,应适时自然通风或开启排风扇排积热,降低仓温和表层粮温。排积热期间对门窗和排风扇等处做好防虫工作。还可采取空调或谷物冷却机等人工冷源控温。
  6.季节交替防结露。春夏交替季节应做好仓房或粮堆密闭隔热,阻止外界热空气进入仓房或粮堆,防止在粮堆表层以及其他易受外界影响的部位发生结露。
  秋冬交替季节应随外温的下降适时通风,逐步降低仓温、粮温,减少温差,薄膜密封粮堆必要时揭膜,预防结露。
  (六)优质稻控温储藏。
  通过采取控温储藏措施达到准低温储藏目标。控温储粮仓建筑结构、消防及电气设施、粮情测控系统、熏蒸系统以及通风系统符合GB 50320规定。仓房墙体厚度不小于370 mm,仓房屋面应采用珍珠岩、挤塑聚苯板等隔热保温材料,仓房大门应具备密封隔热性能。
  控温储粮技术目前是粮食保管过程中运用较多的,是当前绿色储粮技术中推广应用较多的一种方法,对储粮品质有较好的保护作用。湖北准低温储藏控温目标为,春季平均粮温不超过15℃,局部最高粮温不超过20℃;夏季平均粮温不超过20℃,局部最高粮温不超过25℃;秋季平均粮温不超过18℃,局部最高粮温不超过25℃;冬季平均粮温不超过5℃,局部最高粮温不超过10℃。
  1.控温储藏技术。抓住秋冬季节低温时机,主要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尽量降低粮温。入春后在气温上升前做好仓房、粮堆的密闭和隔热工作,延缓粮温上升的速度。春末夏初根据气温情况,适时开启空调降低仓温。控温储藏技术可概括为:“秋冬季节降低基础粮温,春夏季节控制仓温,抑制粮温上升,达到常年准低温储存的目的。”也就是分别使用:秋冬季机械通风技术、春季粮面压盖隔热技术、夏季排热空调控温技术。
  2.仓房墙体厚度为500mm,仓内墙可加装隔热材料层;仓房墙体厚度为370 mm,需增加隔热材料的厚度;仓房屋面为屋架结构的,需密封吊顶隔热,一般采取阁楼式吊顶样式,以减少仓内空间体积。密封顶与装粮线的直线距离宜为1.8m~2.0m。可采用轻钢龙骨为基础,具有隔热、保温、质轻等性能的纸面石膏板为吊顶材料,吊顶面层应涂刷白色乳胶漆。吊顶层与屋面之间的前后檐墙上宜各安装2台功率不小于0.5 kw的轴流风机,风机宜靠近山墙安装。用于在夜间排除隔间因白天太阳辐射形成的积热,以减少积热对仓温的影响;仓房屋面为拱板结构的,仓内拱顶需加装隔热材料层,隔热层与装粮线的直线距离宜为1.8m~2.0m。上弦板和下弦板之间的山墙宜加装1台功率不小于0.5 kw的轴流风机;仓房三防门宜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塑钢组合门。在能满足通风进、出风量的条件下,仓房内应减少窗户数量,每个仓房只保留前后各两个,共四个窗户,每个窗户内层安装聚苯乙烯泡沫板密封材料进行隔热处理,中层安装不锈钢防雀网,窗户外安装电动密封隔热窗。仓房门窗、通风口均应具备隔热密封设施;仓房应配有设计合理的地槽或地上笼通风系统。若达不到通风降温的目的,粮堆内温度梯度过大或出现通风死角,应及时调整通风方式、局部增设辅助通风管网等办法减少粮层阻力,以提高降温速度和均匀性。
  3.粮面隔热宜采取散装稻壳压盖,也可采用化工隔热材料(如聚乙烯板、聚苯乙烯板等)、棉被或保温毡毯等隔热材料的静态隔热方式。散装稻壳压盖前要先平整粮面,保持粮面整体在同一水平面。压盖要求紧、密、平、实,并根据需要铺设适量的走道板,走道板之间应联接牢固、平齐。散装稻壳压盖有效厚度应≥30cm,粮面压盖用的稻壳使用前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聚苯乙烯泡沫板等专用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应≥7cm,密度不低于15kg/m3,挤塑板厚度应≥2.5cm,单块尺寸尽量选大,一般选用3m×1m或3m×1.5m或2.1m,其最大尺寸以方便进出仓房门窗为宜。为延长泡沫板的使用寿命且方便清洁处理,压盖前可以先用0.14mm厚的聚氯乙烯薄膜将泡沫板包裹一层后再使用,也可采用全仓双层密闭薄膜间夹泡沫板的方法。为防止隔热材料热胀冷缩时形成缝隙,可以在泡沫板沿纵横方向合适位置各设一条带契口材料,以利相互搭接。压盖时间一般在2月底、3月初气温回升以前完成对粮堆的压盖和仓房的密闭工作。
  4.空调的安装改造。根据粮面以上的空间体积,每500 m3配置一台3匹单制制冷空调机,单台额定制冷量不小于7200W,循环风量不小于1200m3/h,空调室内机安装位置距离粮面高1 m左右,根据仓房长度均匀布置。空调安装后增设密封槽,防止熏蒸剂对空调的损坏。采用空调控温时,空调出风口应斜向上至少45°,避免冷风直接吹向粮面,造成局部温差过大而产生粮面结露现象。由于每年的气候条件不一样,空调控温要根据每天的实时条件来决定。当粮情检测系统检测出仓温超过25℃以上时,开启空调制冷。空调启停时间根据仓内温度升降的具体情况设置。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气温超过32℃以上时,空调启停间隔时间掌握在2~3h左右为宜。
  (七)虫害防治及熏蒸作业。
  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查粮制度要求进行粮情检查,密切关注粮情变化,通过粮情检查与检测,研判、掌握粮情变化规律,做好库存粮食虫霉防治及熏蒸,确保储粮安全。防治原则是,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具体参考指标和方法有:
  1.虫害检查取样按GB/T 29890的方法(7.1.4.2)进行,按(7.1.4.3)进行筛检害虫,并鉴定害虫种类。建议对粮堆30个以上的取样点取样,筛出粮食中的害虫,计数,再计算出平均密度。
  2.虫粮等级划分,基本无虫粮:总头数≤5头,主要害虫≤2头;一般虫粮:总头数为6至30头,主要害虫为3-10头;严重虫粮:总头数>30头,主要害虫>10头;危险虫粮:带有检疫对象的活体害虫;一般害虫密度和主要害虫密度两项中有一项达到规定指标,即为该等级虫粮。
  3.虫粮除治原则:粮温15℃以上的一般虫粮,应在15天内进行除治;严重虫粮应在7天之内进行除治;危险虫粮应立即隔离并在3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基本无虫粮和粮温不超过15 ℃的一般虫粮,应加强检测,做好防护工作,不需进行杀虫处理。
  4.按要求布设防虫线和防虫网,防虫线是指在人员进出仓工作门、仓房窗口、排风扇口、通风口等处布置和喷施的防虫剂或物质,形成宽度大于100mm的防虫线,使爬过防虫线的外来害虫接触防虫线后死亡。目前用做防虫线的物质是食品级惰性粉、溴氰菊酯、防虫磷等。门窗处布设80目以上防虫网。
  5.局部粮堆防虫处理技术适用于各种粮堆表层的局部虫害处理。根据局部虫害的粮堆面积,按200 g/m2的用粉(食品级惰性粉)量。测量计算局部虫害危害面积,围绕局部危害区,按设定用粉量,施粉一圈,宽度1-1.5 m,人工将其与粮堆表层30-50 cm的粮食拌匀。接下来,直接向局部危害区按设定用粉量施粉,人工拌合粮堆表层30-50 cm的粮食,尽可能拌匀拌深。
  6.储藏时间超过1年的粮食,宜对粮堆底层和上层0.3 m厚的粮食施用防护剂,按标准剂量施用。采用喷雾机械施用防护剂时,应在皮带输送机输送粮食入仓时定点定量施药;防护剂的载体应使用与储粮种类相同的粮食糠壳;使用防护剂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施用的防护剂应经过国家农药等管理部门登记和批准。
  7.粮面采用塑料薄膜密封,利用装在仓墙上的槽管,将薄膜的边缘用弹力强的橡胶管卡入槽中,将粮面严格密封起来,基本上可以阻挡外界害虫的侵入。该层密封薄膜还具有良好的气密性,适用于开展膜下氮气气调和磷化氢熏蒸。还具有一定的隔热效果。
  8.做好空仓消毒。
  (1)对仓房、器材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与清扫,对孔洞缝隙进行一般嵌补与糊封,确保消毒效果。
  (2)根据确定的用药剂量和测算的仓房体积计算用药量,按照各种药剂具体施药方法施药。
  (3)空仓杀虫施药完毕,立即关闭仓门,待密闭2-5天后,再进行通风散气。最后进行清扫。
  (4)计划装粮的空仓闲置一年以上的,原则上应该使用磷化铝进行空仓密闭熏蒸消毒。
  (5)雨天不能进行空仓消毒,充分散气后,清理杀虫残渣,打扫地面,即可装粮。
  9.做好熏蒸前准备工作。
  (1)熏蒸前要检测粮情,分析粮温,了解粮堆温度及其分布情况。检查害虫密度、虫种、虫态、虫期和主要活动栖息部位。准确计算粮堆和仓空间体积。
  (2)熏蒸杀虫时,粮库仓储管理部门应根据害虫种类和虫粮等级,制定熏蒸方案,经粮库负责人审核后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严格按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熏蒸方法可采取自然潮解常规熏蒸、环流熏蒸、缓释熏蒸、间歇施药熏蒸、磷化氢二氧化碳混合熏蒸、双低熏蒸、帐幕熏蒸,也可采取氮气气调等储粮方法杀虫。实施熏蒸、气调作业前,粮库分管仓储工作负责人、仓储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应当按照粮食熏蒸、气调作业单的内容,逐项检查,签字确认。熏蒸投药或气调充氮后,应定期检测气体浓度,必要时补充药量或氮气,确保杀虫效果。熏蒸和气调作业完成后,由仓库保管员和粮库仓储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依据天气情况组织实施熏蒸杀虫,大风、雨、雪天不得进行熏蒸作业。
  (3)对仓房的门、窗进行密闭储粮,确保仓房气密性严实。
  (4)摘下温、湿度检测仪、水银温度计、机动粮温杆,防止熏蒸腐蚀,统一存放于器材库。
  (5)认真检查环流风机、磷化氢报警仪器、仓内磷化氢浓度检测装置、熏蒸所需防护器具是否正常。
  (6)设置监测虫笼。害虫抗性严重时,宜在熏蒸前设置检测熏蒸效果的虫笼。设置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虫笼不少于30头,内置适量饲料。
  10.熏蒸结束,充分散气,确保安全情况下,进仓对粮堆中的害虫死亡情况进行检查,并与熏蒸前的虫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熏蒸前布置的虫笼和生虫部位随机取样,在温度25℃,相对湿度75%左右和防止外来害虫感染的条件下放置30天,检查是否出现活虫。并做好原始记录,按要求填写熏蒸作业记录本。
  (八)异常粮情处置。
  为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关注和及时处理粮食在保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就尤为重要,粮情异常情况较为常见和处理措施一般有:
  1.发热粮处置。采用粮温比较、取样分析、虫霉检测、感官检查等方法,综合判断,发现粮堆发热部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害虫引起的发热,应采取熏蒸防治措施,杀灭害虫,再通风降低粮温。
  杂质多或后熟作用引起的粮堆发热,应清除杂质,杂质不易清除时可通过打探管,通风降温、消除发热点。
  表层粮堆发生轻微结块发热时,粮面板结,松散度降低,应翻动粮面,开启门窗自然通风散湿散热。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密闭仓房,内部利用除湿机,吸湿散热,或进行密闭熏蒸,降低粮温。
  水分过高结块霉变引起的局部粮堆发热,应先采取机械通风、仓内翻倒、翻仓倒囤、谷冷通风或熏蒸抑菌等措施降低粮温,再采取就仓通风干燥或出仓晾晒、烘干等措施降低水分。全仓或粮堆大部出现结块发热,应及时翻仓倒囤,或出仓干燥。
  2.全仓性发热霉变处理。当全仓性发热霉变时,可进行整仓通风降温降水,或采取全仓密封,施用熏蒸剂(磷化氢)进行熏蒸处理,保持粮堆中磷化氢浓度在400 mL/m3以上,直至粮温恢复正常。熏蒸后,若温度较高,仍需降温降水处理,否则还会出现霉变发热现象。
  3.结露处置。粮堆结露一般有粮堆表层结露、粮堆内部结露和粮堆底部结露几种情况。粮堆表层结露是在秋冬季节,粮温高于气温,粮堆内部热空气上升,遇到冷的粮面,便发生结露。结露部位在粮面下5-30cm的地方,其中又以5-15cm的粮面最为严重,结露范围通常从粮堆表层的中心向四周扩大。如不及时处理,很快发展为储粮发热,霉变,甚至发芽。要求要经常整体翻动粮面和通风等方法妥善处理。 粮堆内部结露主要由于在粮堆内部不同部位出现较大温差造成的。要求要时刻观注粮堆整体粮温的变化,必要时进行通风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虫害和微生物,消除粮堆温度梯度过大。粮堆底部结露主要是热粮入仓遇到冷的地坪因温差过大而引起结露,因此对于热粮入仓要尽量进行散热和冷却处理,或对地坪进行隔热铺垫处理。当粮温明显低于气温时,也会引起粮堆底层发生结露,在粮食保管过程中,要注意底层粮温的变化,对各通风口和仓门进行隔热密闭处理,减少外界湿热空气对粮堆的影响。
  粮面密封膜内结露时,应揭开薄膜,晾干结露水,驱散粮面表层水分。
  仓顶仓壁结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结露水流入粮堆。
  发现特殊粮情后,仓储管理部门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四、粮食质量管理
  (一)粮食入库质量管理。
  入库粮食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储存安全,加强入库粮食质量管理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1.粮油入库前积极开展粮油质量检测工作,摸清有关地区新粮油质量情况。同时加强与当地粮食、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换,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为粮食收购提供参考。
  2.依据质量调查情况,制定粮食入库质量控制方案。
  3.粮食入库时,必须由本单位的化验室,按来粮形式分批、分车等对粮食的入库质量、储存品质和新陈度进行检测,确保入库粮食符合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和生产年限要求。并做好检化验仪器的校准,所需单据的准备工作。
  4.入库粮食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放宽粮食入库质量要求。
  5.来粮扦样参照国粮发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执行,检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符合入库标准的,在粮食入库检验检斤单上按要求填写各项指标数据,并做好粮食入库原始记录存档。对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的,予以拒收。样品必须编号,检验员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得收受人情粮和关系粮,要确保入库粮食一次性验收合格。
  6.入粮现场一般应采取“两筛、两吹、一扫”方式入库,带有检疫对象害虫的粮食不得入库。
  7.检验合格的粮食,按“四落实”要求分开储存。在粮食卸车过程中,保管员要监督入库粮食质量(特别是扦样死角部位),发现和检验单上质量有偏差的,要停止入库,待处理后方可继续入库,确保入库粮油质量。
  8.入库期间,经常(可根据收购进度适时把握)对入库粮食进行综合扦样检查,随时掌握入仓粮油质量状况,调整入粮的方式方法。
  9.粮食收购完毕后,以仓为单位按要求扦取样品进行自检,将检验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质量验收。
  (二)粮食储存期间质量管理。
  粮食在储存期间质量管理与控制的基本任务是保持政策性粮食宜存,杜绝发生粮食严重不宜存等事故,具体措施为:
  1.严格按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和有关储粮技术要求,实行科学保粮、绿色储粮,延缓粮食品质下降速度,在储存年限以内的粮食,其储存品质一般要保持宜存。粮食正常储存年限规定如下(按收获年度计算):小麦3年、稻谷3年、油脂2年。
  2.严格执行库存粮食质量检查制度,按“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检测库存粮食水分、害虫情况,检查墙壁、墙角和死角部位粮食有无生霉情况,并在《粮情检查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按照规定做好每年3月末和9月末库存粮食质量品质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填报有关质量报表。验收合格且入库储存期(自验收扦样时起计算)不足4个月的粮食一般不需再检,其质量以入库验收时的检测结果为准。
  4.承储企业每次对库存粮食质量检测结果要进行全面、认真分析并记录,建立库存粮食单仓质量档案,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霉变、重度不宜存等问题,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库存粮食质量安全。
  (三)粮食出库质量管理。
  粮食出库期间质量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保障出库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具体为:
  1.粮食出库时,要按照《粮食质量监管设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粮食质量指标和储存品质指标;必要时,还要检测储粮化学药剂残留量、及其他有害物质等卫生指标。如发现严重不宜存、卫生指标不合格粮食,要逐级报告。
  2.储存期在“正常储存年限”以内的粮食出库时,可由企业或委托其他粮食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出库检验报告,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
  3.虫粮、以及包装物破损、在粮食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发热、霉变的粮食经妥善处理后方可出库,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重不宜存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检验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检验室设备的基本要求是品质精良、组合优化、配置合理、数量充足,既满足当前需要,又适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需求的原则,配置和维护具体为:
  1.按照国家粮食局《质检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配置仪器设备。对于主要仪器设备统一标准、统一型号,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验设备由各承储单位根据需求自行购买。
  2.所采购、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等,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生产厂家;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接收时的状态及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以及下次检定日期;维护记录和今后维护的计划;维修、改造、损失、报废记录等。
  3.仪器设备安装使用环境条件应符合要求,周围环境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保养。对主要仪器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说明书规定的规程使用
  4.定期对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出现部分功能失效、量程、精度不合格、不能满足检测需要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作停用或报废处理。
 
  五、仓储机械设备管理
  仓储机械设备指用于粮食仓储作业、粮食保管及检验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主要包括:粮油扦样、检验的设备仪器;粮油称重设备;粮食的清理设备;粮食装卸、输送机械;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库内搬运粮食专用机动车辆;粮食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管理要求具体为:
  (一)企业应依据业务需求和机械设备使用范围指定其归属部门,采取“谁使用、谁保养、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使用符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野蛮、带病作业。
  (二)应当根据常年工作量和生产实际,配备相应机械设备,不得超标准随意过多购置机械设备,造成闲置或浪费,降低使用效率。
  (三)仓储机械设备购置依据“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追求高性价比,采取申报审批的流程进行购置。
  (四)企业应做好仓储机械设备购置时间、生产厂家、联系方式、操作手册等基本信息的搜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五)规范仓储机械设备编号,建立基本信息卡和工作记录本。记录设备使用、检修、保养、动力配备等情况;管理、操作人员姓名及其它需要记载留查等有关事项;设备信息卡由企业统一印制。
  (六)仓储机械设备领用、归还应有记录,相关责任人需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巡查工作并记录,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七)仓储机械设备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拆卸、外借、出售或转移。
  (八)对无法修复使用或无修复价值的机械设备,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报废。报废残值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同时,在相应机械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注明报废原因,工作记录本不得随意丢弃,应存档保管五年后再集中销毁。
  (九)对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应当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操作前的准备、重点部位检查、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与部位、作业完成后的善后事项、多台机械组合操作的流程、违章操作和造成损失的责任等。
  (十)仓储机械设备配备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的机电人员安装、检修。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严禁违章作业。机械检修、移动及停止作业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十一)凡新购置或安装的机械设备,应由生产厂家专业人员调试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凡修复后的机械设备,也要经过调试正常,才能作为生产性使用。任何机械、设备,均不得带病运转。
  (十二)移动型机械,必须放置平稳,机身上不准坐人或走人,不准代替用作梯子或跳板。运转作业时,不准横跨和在机身下走动、停留。有升降结构的机械移动时,必须将机身降到最低高度,并严密注意防止机身与空中高压电线或其它障碍物接触,以免造成事故。专用机动车辆,不准非操作人员驾驶,没有安全措施不准乘人。固定的机械设备,要做到防护有效,安装合理,平稳坚固,防止松动造成事故。
  (十三)仓储机械设备应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在不清楚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办法、性能及故障应急处理时,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在机械设备作业现场,应安排技术人员做好巡视、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十四)仓储机械设备采取经常性维护保养与定期性维修保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养、维修应做好详细记录。
  (十五)仓储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做好润滑、紧固等工作。
  (十六)仓储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灰尘、杂物,减少对机械设备造成损伤,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转。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做一次彻底清扫。
  (十七)仓储机械设备在运行时,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经维修正常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十八)整个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清理。定期涂刷油漆,防止受潮生锈。清理干净的机械设备应及时归并到机械设备库房内。
  (十九)仓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爱惜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二十)仓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特殊仓储机械设备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十二)仓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考核,达到相应技术水平,满足工作需要。
  (二十三)仓储机械设备工作人员,对机械设备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等有着显着成绩的,要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对在工作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或人为因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大幅缩短使用寿命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
  六、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是保障粮库安全生产的基础。粮食企业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一般应建立(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安全防汛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各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生产作业人员上岗制度、交接班工作制度、粮食检化验工作制度、有毒有害药品保管和领用制度、储粮防护剂安全使用制度、高处作业安全制度、库内运输安全作业制度、粮食入仓安全作业制度、粮食平仓安全作业制度、粮食出仓安全作业制度、粮食清仓安全作业制度、粮情检查安全作业制度、粮食通风安全作业制度、粮食熏蒸安全作业制度、机电设备安全维护维修制度。
 
  七、粮食进出仓作业
  (一)粮食入仓准备。
  1.制定方案。根据接收粮食的运输方式、品种和数量,制定接收方案。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品质的粮食应分仓储存。方案要明确任务,分清职责。
  2.仓房检查。对于平房仓、钢筋混凝土立筒仓、钢筋混凝土浅圆仓、楼房仓,每次装粮前,仓储部门应检查仓顶有无漏水,仓房墙壁、地面有无裂缝,地面有无沉降,门窗有无损坏,扶梯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异常,须进行有效处置。
  3.设备调配。根据作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