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子公司:
根据《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试行)》,公司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武汉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武汉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全体员工应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自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组织制定公司本部层级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子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子公司根据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 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检查基层工作时,应包含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
(四)组织本业务系统检查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内容纳入检查的范围。
(五)参加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考核、任命干部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五)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六)董事会审议兼并、重组、投资等重大战略发展事项时,要关注方案中是否含有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方面的内容。
(七)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时,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八)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取得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签订公司与各权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十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重点工作和公司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十四)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考核。
第八条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督促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内容。
(二)组织、监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规违纪事项进行处理,参与研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
(三)充分发挥纪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四)根据需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出相应处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制定或修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对安全管理提出改进意见。
(八)根据需要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比武、安全知识竞赛、安康杯等专项活动,并组织工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后勤管理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督促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内容。
(二)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监督其他分管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情况。
(三)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五)负责组织审查并监督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等。
(六)按照权限制止或撤销公司下达的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或作业指令,制止和纠正任何违章指挥、违规生产、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等行为,下达立即停止作业(施工、使用)及撤离现场等临时处理措施指令。
(七)负责督促或组织各单位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指令和要求,按照规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与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的, 以及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取得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二)及时招聘或引进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满足法规要求。
(十三)将安全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协助实施安全培训工作,保障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十四)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十条 公司财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负责统筹安排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资金。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审批管理,做到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 其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制定分管领域或部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组织分管领域或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
(四)根据需要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
第二节 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一)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到岗,措施到位,落实到人。
(二)部室各岗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部室实际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
(四)配合做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与发布等相关工作及本部室人员日常的安全教育。
(五)负责部室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储备粮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控制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交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统筹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督促各单位定期组织演练。
(五)监督检查子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六)统筹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库或安全生产风险清单的建立、维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八)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
(十)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在公司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十一)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十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取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权属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落实情况。
(十四)协调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围绕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进行工作督办。
(十五)协调推进安全储粮工作落实,坚持“一三七”粮情检查制度和“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等工作要求,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十六)统筹开展粮食轮换任务,紧盯粮食出入库现场安全和业务流程,保障公司主责主业安全稳定规范有序执行。
(十七)严格监督粮食熏蒸操作流程和药剂管理办法,保障安全开展粮食熏蒸等工作。
(十八)督促落实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保养,保障机械运行期间安全无事故。
第十四条 军供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提出加强、改进工作意见。
(二)各岗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对军粮供应业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安全负责。
(四)对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
(二)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各级干部、党员发挥安全工作模范带头作用。
(三)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职工安全生产主人翁作用。
(四)依法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征求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搜集并反馈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六)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发挥职工代表作用,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事故隐患,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
(八)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监督范围,纠治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十)参与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并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依规依纪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处理。
(十一)对干部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二)负责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对患有职业禁忌病、症的职工,要调换适当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明确公司安全生产“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发挥董事会对安全工作“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领导决策作用。
(二)统筹持续推进适应性组织建设,适时优化调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三)负责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文件的批转。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考核时,对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约束管控要求的进行扣分处理。
(五)负责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
(六)劳动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七)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实施培训计划,指导、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八)统筹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津贴发放标准。
(九)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督促落实正常休息、休假。
(十)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驾驶证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十一)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组织工伤鉴定和申报工伤保险。
第十七条 投资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投资新项目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督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二)在进行资产重组、处置、租赁等活动时,应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三)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的资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安全管理部门。
(四)研究、制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纳入规划范围。
(五)参与研究解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汇总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对超出年度财政专项拨款(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安全生产经费需求,负责筹措相关资金来源。
(二)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本部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审计重点,发挥警示作用,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四)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对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
(六)编制合同范本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合约方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履约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七)负责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合同文件,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法律咨询服务。
(八)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公司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后勤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公司本部安全运营管理,做好电梯、消防、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公司本部值班值守安排,加强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在选聘公司本部服务机构时,负责选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同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承包机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负责公司食堂安全管理,把好食材源头关,做好食堂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五)督促、指导物业加强公司办公大楼门卫管理,建立健全保安巡逻制度,严格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制度落实。
第四章 本部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责任到岗,措施到人。
(二)公司各部室副职积极配合部门负责人履行本部门相应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 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意识,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义务,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自觉接受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三)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五)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上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
(七)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本部和子公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第四章相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央、省、市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